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根据《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硕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学勤、刘小燕
副组长:张莉、涂江波、陈松林、肖慧、徐骆
秘书:李宁
监督:汤慧珍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本硕连读计划选拔对象为我院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学生(不含定向、委培、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本硕连读以攻读硕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5.本科培养阶段前两学年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
6.外语水平要求:申请本硕连读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合格。
三、选拔名额及要求
选拔名额:12名
选拔要求:学生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导师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5号)。
四、选拔程序
(一)学生申请(2024年5月14日-5月16日)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附件1)交各招生单位,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5:00之前
材料提交地点:文科楼1128
材料接收人员:李老师
(二)资格审核(2024年5月20日前)
学院“本硕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5月20日前上午9:00前将《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本科生院学籍科复核,学籍科复核后将复核情况反馈给各招生单位。
(三)考核并公示(2024年5月21日-25日)
1.学院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核英语能力、专业素质、综合能力、科研能力等。
总成绩=学习成绩×70%+面试成绩×30%
2.考核结果经“本硕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审批存档。
(四)结果审定(5月27日前)
研究生院将汇总后的选拔名单报学校“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无异议,则确定其为“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入选学生。
五、相关说明
1.入选学生加入导师所在科研团队,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被我校录取后,学校对其进行本硕连读培养,学生可在本科培养阶段最后一学年,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及学分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可提前进入研究课题,结合课题方向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入选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
4.入选学生若未获得推免资格或在本科阶段退出本硕博贯通培养,则返回原本科专业学习,必须按照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业。
5.入选学生原则上须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后的前三个学期内进行中期考核。如中期考核优秀且满足提前毕业的学术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如中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6.入选本硕连读计划的学生须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遴选,按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中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标准加分。
7.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5月13日
附件1: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
附件2: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