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知敬畏,防微杜渐守底线。为认真贯彻《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纪发〔2021〕5号)文件精神,2021年10月13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文科楼1104室组织了一场廉政党课,由院党委书记刘小燕主讲。
刘书记结合警示教育片和上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发生在其他高校的典型案例以及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畅谈了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政务处分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规程》等党纪国法和文件精神的心得体会。她还结合活动主题、学习情况和工作实际,突出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牢记教训,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遵规守纪、严于律己,切实做到知行合一;认清形势、防微杜渐,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学院党委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