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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本科生春季学期平级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文:| 来源: | 时间:2022-01-04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 26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情况,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姜学勤 刘小燕

成员:马小佼 涂江波 李振华 卢军 柯文静 张云雾

工作内容: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指导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考核方案

(一)名单确定

根据教务处发放至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资格审核通过名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统一参加笔试及面试。

(二)考核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其中笔试与面试各占比50%,满分100分。

1、笔试(占比50%)

  以“中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为主题,自拟题目,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小论文,杜绝抄袭,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占比50%)

(1)英语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

(3)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

三、成绩汇总与上报

1、综合笔试与面试成绩,计算平均分,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结合本院接收转专业指标、实际教学资源等情况,确认拟转入学生名单;

3、经本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教务处。

四、面试安排与要求

1、参与考核之前上交一份大一上学期成绩单,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2、本院将对面试全过程录像。

3、所有申请转入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则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将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五、其他说明

1、关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主页及转专业工作专用QQ群(489951016)公告。

2、其他相关政策与要求,以《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和教务处相关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0716-8060733

                      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