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我院向学校资助中心申请追加并获批1个本科生国家二等助学金名额,用于解决名额不足问题。
学院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厅等部门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对追加的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指标进行了预评工作,评审出宋嫣鸿等1名追加国家二等助学金初审获助学生。现将初审名单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有效期为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8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反映。
电话:0716-8062137(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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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学度追加国家二等助学金初评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