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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由学生自主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报学院审核,现将获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2137。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