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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文:| 来源: | 时间:2020-06-24

根据教务处关于《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以及《关于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成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2019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姜学勤

副组长:马小佼 

成  员:李永刚  

二、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

(一)转专业原则

1. 坚持“以生为本”原则,在学院教学资源配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

2受疫情影响,原定于一年级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学初和二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的平级转专业工作,合并为一次进行。学生在读期间只允许平级转一次专业。

3. 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明确总体要求;学院负责实施面试工作。综合必修课程考试成绩70%和面试成绩占30%,择优录取。

(二)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1. 转专业申请对象:我校2019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的专业;

2)专升本学生、定向委培生学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4)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者;

5)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

6)体育类转非体育类、艺术类转非艺术类、中职类转非中职类、文科类转理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转普通类;

7)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1.公布计划。2020623日前,教务处在网页上公布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的计划及工作安排。

2.公布学院方案。623日前,学院制定本院转专业(包括面试)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后在本院网站公布。

3.学生申请。623日—628日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的专业(类)志愿,经所在学院(部)审核同意后,交申请转入学院(部)教学办汇总。

4.转入学院考核。

629日转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629日—30日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根据本学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71日前确定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71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材料(要求学院(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要求学院(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学籍科汇总。

5.复审公示。教务处按转专业条件对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并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6.报到学习。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四、几点说明

1.转专业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参加转专业的学生要认真学习《长江大学2019级人才培养计划》,了解有关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毕业规定及课程设置。

3.参加转专业的学生要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得选择自身健康条件受限的专业。

4.学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转专业学生必需修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毕业时按转入专业审核毕业资格。(注:转专业学生若同类课程学分差异在1个学分(含1个学分)以内的,可以申请不重修;超过一个学分者必须重修,不能转换的必修课可以替换相近专业的公选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