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北省教育厅招生会议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指导思想,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过程与方式,制定本方案和细则。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诚信评判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4、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5、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6、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 复试工作组织
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洲 吴智勇
副组长:姜学勤
成员:黄晓云谭泽春 尹业香 贾廷秀 陈松林周涛涂江波李永刚
资格审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小组及外语听说能力复试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姜学勤 成员:朱晶
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一组
组长:王金洲
成员:陈松林 严小成 徐 骆 秘书:谷 军
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二组
组长:尹业香
成员:吴智勇 黄晓云 陈岳红 秘书:张三霞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小组
组长:姜学勤
成员:涂江波 魏 强 高云鹏 秘书:朱 晶
三、 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四、 复试细则
第一条 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初试合格资格线,且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同时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约为120%。
第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为100分。复试中,任何一项复试项目不合格,如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第四条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外语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30%。
第五条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计算出录取成绩,学院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六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备查。
第八条 复试程序及内容:
(1)通知与资格审查:
学校和学院于3月24日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8日上午8:30-11:30到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11楼东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到、资格审查、领体检表(体检费50元/人);3月28日下午2:00、3月29日上午8:30到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11楼东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考生参加体检和复试时,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应届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相片1张,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3月28日下午2:30-5:30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3月29日下午2:00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课程为《当代西方社会思潮》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3)面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知识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3)大学成绩和表现、实践能力,重点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深造需要的一般素养和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5)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6)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在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能够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考试时由考生自己抽取题签,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题签上标明的问题,并接受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复试秘书要以笔录形式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考生回答问题完毕,复试老师打分,面试小组秘书计算加权平均成绩。
外语听力与口语复试重点测试考生基本的听力、逻辑表达、交流沟通以及专业外语等基本的外语应用能力。考生根据教师提问进行回答,口试小组秘书笔录。考生回答问题完毕,复试老师打分,口试小组工作秘书计算加权平均成绩成绩。
(4)成绩确认与上报录取
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进行复审后,计算考生复试综合成绩和最终总成绩。总成绩排名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拟录取考生29日下午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到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现场确认,未及时确认的视作弃权,学校将按排名依次补录。
(5)复试批次
第一批复试时间:2018年3月23日-3月30日
第二批复试时间:2018年4月3日-4月8日(根据需要)
五、 新生奖学金政策
按照学校《长江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及助学金的暂行规定》,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长江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1、优秀生源奖学金
(1)凡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985”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5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3000元的奖励。
(3)凡调剂到我院并被录取的“985” 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3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2000元的奖励。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第一学历为二本以上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非英语专业已过六级,英语专业已过八级,或研考英语成绩超过60分,且考研总分超过本专业国家规定录取起分线理工科在40分,文科在50分以上的,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的本校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2、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院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2000元/年·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数仅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的非在职考生)。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0%,三等奖的参评人数为调剂到我校的考生。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享受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A、被我院接受的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B、毕业于“985”、“211”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C、“985”、“211”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院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985”、“211”高校往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院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若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D、二本及以上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985”、“211”高校,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60分,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六、 复试时间及地点
1. 3月28日上午8:30-11:30到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11楼东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到、领体检表体检。
2. 3月28日下午2:30 -5:30 考生到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东校区文科楼1104进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笔试。
3. 3月29日上午8:30-11:30 考生到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楼11楼(东)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面试(全程录像):
1)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小组一组
面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楼1125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所办公室;
2)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小组二组
面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楼1101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系办公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小组
面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楼1105马克思主义学院小会议室;
4)考生候考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楼1104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
4. 3月29日下午2:00-6:00 同等学力加试
2:00-4:00 加试《当代西方社会思潮》
4:00-6:00 加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楼1125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所办公室。
5.学院资格审查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楼1128,学院办公室。
6.学院资格审查时收取复试费每人100元,同等学力考生200元。
7.面试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表,请用1页纸打印,准备7份。
8.其他事项:
线路、住宿等问题咨询联系人:何波(18级推免生):13264681275
复试咨询联系人:朱晶:0716-8060733-2(O),15927943265
学院研究生调剂、复试、招录申诉联系人:吴智勇:13797288099。
七、 举报及申诉渠道
举报及申诉电话:0716-8060933,0716-8060564
通讯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6教404室,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13室
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编:43402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