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为全面了解我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出现的偏差,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开展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暨预答辩工作,作如下具体安排:
一、检查工作小组构成
组 长:姜学勤 副组长:涂江波
成 员:王金洲 尹业香 贾廷秀 陈松林 彭开智 尹家经 黄晓云 李永刚
周 涛 肖 慧 徐 骆
秘 书:朱 晶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 时间:2019年12月15日上午8:00--11:30;
地点:文科楼11楼(东)1104室
学生组(13人):饶静(小组长) 周晖 白建梅 李连生 陈斯奕 樊皎 王晓璞 陈少北 李思玉 刘朝 邓天放 文聪 张梦
导师组:王金洲(小组长) 贾廷秀 涂江波 彭开智 李永刚 徐骆
第二组 时间:2019年12月15日上午8:00--11:30;
地点:文科楼11楼(东)1102室
学生组(13人):王丽琪(小组长) 余小林 范永裁 赵双 王小祎 秦劲草 侯贻波 汤婧 王慧慧 贺星宇 马静茹 徐程 王帅帅
导师组:姜学勤(小组长) 陈松林 尹家经 尹业香 黄晓云 周涛 肖慧
注:导师小组长负责答辩的主持工作,学生小组长负责召集同学,并收集上交相关材料。
三、检查内容
1、学位论文主题与开题报告拟定的内容是否相符;
2、论文撰写是否按开题报告所设计的进展进行;
3、论文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其学术价值;
4、目前实际存在的或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5、学位论文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
6、研究生发表论文或其它科研成果情况。
四、检查程序
1、检查组根据研究生院统一要求,确定中期检查名单,被检查的研究生要向检查组以PPT形式当面报告学位论文总体情况,检查组现场评定等级,并对论文提出修改建议。中期检查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A:实际完成工作量饱满,已取得一定成果;B:已完成一定的工作量,有望近期能取得成果;C:实际完成工作量较少,近期也无望出成果;D:学位论文工作基本没有实际开展。)
2、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定等级为D的,视为没有通过中期检查。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定等级为C的,要求研究生在1个月内提交详细研究进展报告,由检查组进行复议,以确定中期检查是否通过。如评定等级仍为C或D,学院做出对其延期6个月再次检查的决定。
3、12月27日前,学院完成检查工作(包括完成对评定等级为C的复议工作),将签字盖章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五、答辩要求
1、每人准备5—8分钟的PPT答辩材料,并在答辩前拷贝到答辩场所的电脑里;必须由本人用多媒体(PPT)形式汇报,不得找其他人替代,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者,由本人提出延缓答辩申请。
2、答辩前上交学位论文初稿6-7份给答辩评委,中期检查表1份交给小组长;
3、研究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不按期参加或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最终检查结果评定等级为C或D的研究生,必须顺延参加下一年度下一轮的中期检查。没有通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不得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2月9日